私家车因避让消防车违规119向110“求情”

最新资讯 · 2019-08-30 08:27 · By admin · 0次点击

原名:丰收正能量>近日,119至110的电话引发网友热议。记者采访有关部门时了解到,私家车不仅不应因逃避消防车而受到警方的处罚,还应受到交警的表扬。

私家车因避免违反

温暖场景而备受赞誉。四辆私家车缓慢地“闯红灯”和“平行线”,驶向侧车道,后面的消防车快速通过……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的一段视频清楚地记录了这一温暖的场景。

是独一无二的。今年6月底,北京大兴消防救援支队西红门中队在红绿灯交叉口鸣笛,等待红灯的白色私家车第一次躲闪,消防车疾驰而过,鸣响了鸣谢声。这一幕被路过的人群拍下,传到了网络上,得到了很多赞誉。

今年7月,四川遂宁市消防队员通过当地一条隧道时,近100名私家车司机听到警笛声,将车开到靠近隧道壁的车道两侧,为宝贵的救援通道让路。消防队员把录像带上传到网上。他们被网民称为“教科书消防车”。

近年来,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特种警车的避让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许多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看到自己周围出现了消防车和救护车的避让现象,自愿和自觉的任务专用车辆避让正成为一种特殊车辆。交通秩序正常。

根据

消防

的规定,积极逃逸有法律为私家车车主作证。广东肇庆市有关部门表示,事故处理后,消防部门主动收集相关交通记录,提供逃逸火灾。向交警部门提供车辆认证资料,交警部门及时从数据库中搜索相关信息进行删除。

让专用车辆进入生活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一些网民对此表示担忧。记者发现,网民关注的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审查过程繁琐,二是在让路过程中容易被侵占。

有些人在网上留言说礼貌是一件好事,但是扣分的过程很繁琐,很难找到证据。在某些地方,在窗口排队是费时费力的。许多网友呼吁交通管制部门在人工审核时应更加人性化,自动处理因避让特殊车辆而造成的违规行为,或根据车辆保有的车牌信息主动告知车主后处理,提高交通执法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护车在不限制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的情况下执行。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让路。同时,行政法比例原则强调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必要性和平衡性。在行政行为中,应考虑手段的负面影响,做出价值判断。

大兴、北京、肇庆、广东等地的交警部门已公开表示,因避开专用车辆而必须违规的,将根据现场照片对违法交通信息进行核查,免予处罚。因避让而引起的非法交通行为。此外,肇庆市交警表示,私家车可以在“肇庆市交警发布”的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上诉。

专家呼吁

消除“避免尴尬”,建立一个长期机制

。一名交警向记者坦言,许多人在工作过程中都愿意避开专用车辆,但由于办理退票手续繁琐,取证困难,回避行为变得尴尬。

专家说,“避免尴尬”在全国仍然普遍存在。这场激烈讨论的原因是,自愿回避和证明的行为唤醒了对文明社会的追求。这将有助于下一步尝试建立“无忧无让步”的积极反馈机制。此外,《道路交通法》只规定“其他车辆应让路”,但如何让路还没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这可能导致私家车“不让、不让、不让路”。

肇庆市交警支队交通指挥大队介绍,自2018年9月以来,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和肇庆电视台对正确的示范案例进行表扬,曝光负面典型案例,扩大无忧无虑的宣传效果。消除群众的“尴尬”,避免让步。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还向社会公布了私家车“闯红灯”的情况,以避免消防车不纳入系统,以促进群众积极避开消防车。

然而,基层执法人员警告记者,尽管一些车辆因躲避特种警车而被“免予”处理,但建立相应的规范化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承东教授表示,私人业主没有主观恶意。为了配合消防人员履行职责,产生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自愿免予起诉。这不仅符合行政法的比例原则,而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值得推广。文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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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点评: 近日,一通由119打给110的“求情”电话引发网友热议。记者采访相关部门了解到,私家车因避让消防车出警而造成的违规行为不仅应免于处罚,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