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骗保举报最高奖10万元“最大限度地动员全社会,加大对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4日,武汉市颁布了《骗保举报实施细则》,对骗保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防范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20种骗保行为,一经查实,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医疗保险基金是所有被保险人的互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目前,我国医疗保险服务点多、领域广。骗保现象时有发生,且隐蔽性强。基金的监管环境也相当复杂。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打击骗保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广泛监督。
实施细则规定,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报告经核实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者避免因报告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未被医疗保障部门事先掌握的,应当予以补正。热情。报案奖励金额为查实金额的3%,其中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定点零售药店或原内部工作人员提供可靠线索的,奖励比例提高到6%。每起案件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对于骗保行为,《实施细则》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包括四类20种骗保行为: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涉及被保险人的。NNEL和医疗安全机构的工作人员。其中,挂号住院、虚开参保人员发票、将医疗保障证明转给他人就医等行为最为突出。
颁布了《实施细则》,通过对举报骗保行为的组织或人员进行奖励,可以有效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业内专家张斌表示:“根据举报人,特别是问题组织内部的举报人,将获得更多线索,打击骗保行为将更加有效。”作弊,他们可以拨打12333和027-59598543(都是在工作时间)投诉。
下一步,武汉市医疗保障部门将拓展网站、电子邮件、应用程序等举报渠道,全面利用辖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方便举报人举报。
哪些欺诈性保险行为可以报告
指定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性保险行为
1。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3.包括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医疗保障以外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
5.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信用卡记账服务;
6.注册住院;
7.交换药品、消耗品、物品、诊疗物品,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指定医疗机构和本组织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性保险行为。
指定零售药店及其员工的欺诈性保险行为
1.盗窃医疗保障身份证件,套取参保人员现金,或者未经批准批次购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的;
2。为参保人员兑换药品、消耗品、物品,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信用卡预约服务;
4.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5.指定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性保险行为。
被保险人的欺诈保险行为
1.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证明化名转让给他人就医或者持有他人医疗保障证明就医;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证件、收集医疗耗材等进行非法买卖牟利
4。其他涉及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
医疗保障机构工作人员骗保行为
1.对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办理医疗保障治疗手续;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其他涉及医疗保障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性保险行为。(记者胡琼通讯员钟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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