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我省进一步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近日,广东省社会事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税务局制定了进一步分阶段降低省级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文件。今年5月以来,省级被保险单位工伤保险费下调比例由40%提高到40%。实施期为今年5月至2021年4月。预计将进一步降低省级参保企业3350万元的出资额,并向我省各类企业发放大额奖金,减轻社会保险费负担。
据报道,近年来,广东省通过实施八大行业基准利率、浮动利率法、定期定额等综合措施,不断降低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2015年八大产业利率政策改革前的0.63%下调到目前的0.17%左右,是全国最低水平。自2016年以来,工伤保险缴费总额减少约118亿元,占同期工伤保险费的68%。在不断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的过程中,广东省每年都依法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待遇。
自2018年7月以来,全省21个市、省级出台了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减少工伤保险费使用的浮动费率措施,提高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费率。工伤保险费多用于工伤保险,并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浮动利率。费率的激励因素和浮动费率的处罚因素是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黑名单,有效地激发了被保险单位加强工伤预防的积极性。实行浮动汇率后,全省平均汇率下降到0.32%左右,平均下降30%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以来,广东省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到了0.8%,每年可降低建筑企业缴费成本2.74亿元。1月份以来,全省交通、水资源、能源等项目工伤保险费占比为0.5,是全国最低水平。(记者黄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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