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2019年7月,第四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检查组来重庆考察时,发现重庆市大足区在良好的湖泊保护中有弹性和折价。造成玉潭湖水质长期恶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达到国家做好湖泊保护的目标。
玉潭湖(又名玉潭水库)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长江左岸沱江流域一级支流塞提河中上游。是重庆西部四大供水工程之一。是荣昌、大足地区塞提河流域农田灌溉和城市供水的主要水源工程。城乡供水人口50多万人。为了加强对玉潭湖的保护,2013年,玉潭湖被列入国家重点扶持的优质湖泊,获得中央政府6.1亿元,其中大足区4.68亿元。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玉潭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17)》(渝府[2013]74号)的批复要求2015年起玉潭湖水质优于三级。但监测数据表明,玉潭湖水质未稳定达到或超过三级。自2017年以来,水质没有上升或下降,总体上已降至四级,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玉潭湖国家评估段水质达不到三级的月数为20个月,占总月数的三分之二。据检查组称,这四个月来,污染控制项目的建设出现了五级甚至是五级以下的问题,主要是对建设
污染控制项目的折扣。根据《重庆市玉潭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17年)》及其年度实施计划,大足市污水处理厂应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3万吨/日扩建工程,处理能力由3万吨提高到3万吨。S/天至60000吨/天,但扩建项目直到2016年12月和2017年12月才开始。该项目仅于11月竣工,每天新增处理能力仅15000吨,导致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日最大进水量达6.8万吨,约为实际处理能力的1.5倍。到2014年12月底,在大足工业园区A区新建3万吨/日工业废水处理厂。该工厂的实际生产能力仅为每天10000吨。福寿乡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应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但该工程仅在2018年2月完成,比方案要求落后1年2个月。
污水处理能力差距较大。根据《重庆市玉潭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17),2017年玉潭湖流域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应达到85%,实践中仅为66.2%,远未达到目标。重庆市管委会《关于2018年城市管理考核检查的通知》要求,2018年大足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2%,实践中仅达到77.56%,远未达到目标。根据大足区提供的资料,2019年全区共调查河流进出口污水102个,大部分为生活污水直排口。
非法侵占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玉潭湖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G水源。但核查人员发现,2016年12月,当地居民在玉潭湖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非法新建房屋,总面积847.17平方米,对玉潭湖饮用水源水质构成威胁。
实施区域审批限制并不严格。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明确要求,除民生、工业节能减排等项目外,暂停玉潭水库流域审批。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应当预留。但核查人员发现,大足区生态环境部门没有严格执行区域审批要求。在批准建设项目的过程中,本期审批的49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没有对项目是否排放总磷水污染物进行评价或评价,导致部分磷的批准。Horus相关项目。正在“释放”。2017年至2018年,大足区对玉潭水库流域1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进行了168次检测,其中46例超标,占27.4%。根据考察组
的分析,玉潭湖的良好湖泊保护是中央政府投资的一项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大足区政府对其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不够。重庆市玉潭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17年)实施要求不到位,项目建设规模缩小,工期推迟。工程建设的工期大大降低了国家投资项目的污染控制效率。
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不采取行动。在大足区水利厅和有关地镇政府了解到玉潭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房屋违法建设问题后,既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也没有及时报告。对违章施工行为及时按规定执行,导致违章施工项目的竣工。大足区生态环境部门没有严格审批新项目,部分应限制的磷相关项目已通过审批。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将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要求地方有关部门依法、遵纪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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